2013年5月19日

設計物的神聖化工程

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設計物漸漸被人們以「作品」(Works)的角度來認識,人們很習慣於說:「這是某某設計師的〝作品〞。」

但是,既然所有物品都是被設計出來的,卻有許多物品並不被視為一個「作品」,頂多只能稱之為「用品」(Goods)。

那麼,「作品」與「用品」的差別到底是什麼?


很久很久以前,很久很久以後

話說,在漫長的西方藝術史階段中,能夠被名正言順稱之為「作品」的設計物,其實只有建築而已,而在那個時代的「作品」這一稱呼所指的,就是「藝術作品」。

除了建築之外的其他設計物,即使能夠稱之為「作品」,至少也不被列入藝術殿堂,那些設計物根本沒有專用的詞語來指稱。

在近代的藝術世界中所發生的革命性事件,就是所謂「現成物」的藝術化變革,從根本上的從新定義了「藝術作品」的標準門檻。

所謂的新的標準,實際上就是沒有標準,因此在近代藝術世界中,所有的東西都能夠被稱之為「藝術作品」,只要你想要就成。

根據這樣的演變,許多拿著雞毛當令箭的博物館、美術館開始收藏一些不符合傳統意義但符合藝術的新生定義上的物品做為藏品。

一把椅子?沒問題。

一支手機?沒問題。

MP3 Player?沒問題。

與其說這些物品是因為符合「藝術作品」的身分而進入收藏品之列,還不如說是由於被收藏而晉升藝術作品之列。












展演空間的魔法

設計展也好,博物館也好,都是一種以展示為目的之空間裝置,而這樣的裝置的存在,正是將一個尋常物轉換為「聖物」的有效手段。

所謂的「藝術」、「作品」,本身就帶有一種「不尋常」的含意,一個被稱之為作品之物,正因為這是一個不普遍、不常見而帶有某種特殊性之物,這樣的一份特殊性,往往也類似於宗教含意的「神聖性」。

所以,「作品」應當被以一種適當的嚴肅、尊敬之態度來對待之,因為它是神聖的,是一種「聖物」。

不論是如何普遍尋常之物,只要被擺入玻璃櫃中打上聚光燈,就能夠搖身一變為某種「作品」,某種特別的存在。

對於踴躍參加種種設計展的品牌廠商來說,藉由這樣的過程將自家的「用品」逐漸的轉變為「作品」,是品牌建構的其中一小部分努力,品牌必須建立自己的價值,而價值來自於擁有某些神聖的特質,只不過這一份神聖特質是可以後天創造的。


















設計師的轉變

所謂的「作品」意味著它是為了創作者而存在的,所謂的「用品」意味著是為了創作者以外的他人而存在的。

而對於設計師來說,是以「作品」的角度還是「用品」的角度來從事設計呢?我想這是一個好問題。

「設計以人為本」是設計人士相當喜好的一句老調牙的台詞,在這句話中的「人」所指的當然是他人而非設計師自己。

但是同時沒有一個設計師不喜歡將自身的創作視為一個屬於自己的「作品」來看待,同時期望這些設計物能夠在各種展示空間中如同藝術品一般的被展示,被他人以一種特殊的態度來對待。

很明顯的,這些期望本身就是矛盾的。

而對於消費者來說,確實經常將某種用品當成聖物來供奉著,從來不去使用它,只因為使用的過程必然破壞物品所擁有的神聖性,在這種意義下,原本的「用品」確實成了一種「作品」而存在著。

「作品」與「用品」確實有著本質上的不同,不論是對於創作者或是擁有者都一樣。

一個物品是用來被〝擁有〞或是被〝使用〞,對於多數人來說可是分的相當清楚的。

不過對於當代的設計師來說,似乎將設計視為「作品」來加以創作是主流看法。

既然這是一個物資不渝匱乏的年代,我們可以同時擁有一個「作品」來擁有,一個「用品」來使用,如此就簡單的解決問題了,是吧?

毫無疑問的,設計師都希望自己的創作能夠扮演消費者手中的「作品」被高高在上的供養著,而另一個相當於「用品」的選擇,就由那些便宜貨來扮演就行了。

一輛法拉利停在車庫中用來向他人炫耀,另一輛豐田用來上下班通勤,如果可以自由選擇的話,設計師都想設計法拉利,沒人想設計一台豐田。

雖然設計師自稱為設計師,但是實際上只有渴望成為藝術家的設計師,沒有渴望成為設計師的設計師。

尤其在當代的設計師之中,這種往藝術家演變的傾向可說是相當的明顯。
















會破功的魔法

雖然設計師確實可以透過某些手段將設計物神聖化為一個「作品」而存在,但是這樣的神聖性卻是由物件當下所處的外在情境所支撐的假象。

當隔著一段距離的時候,一切事物總是看來如此美好。

當一物擺在玻璃櫥窗中打上燈光時,一切是如此的完美,但是當此物被買下帶至正常的居家使用環境下時,就醜態畢漏了。

一個物品在自己手上時總是比不上擺在商店櫥窗中那般的美好,這是所有人都有過的慘痛經驗吧?

網路上媒體類型的設計網站中所介紹的種種設計作品、那些視覺上如此完整的照片,每一個看來都是如此的美好,但是這是真實的嗎?


我想,最重要的教訓是:一個物品若是只能依靠外在條件來擁有自身的存在意義,這恐怕是相當危險的,若是一旦條件改變了,表象也就跟著破滅。

一個設計物的存在價值到底來自於自己?還是其他?我想這是相當重要的觀察重點吧。





3 則留言 :

  1. 虽然设计师并不是艺术家,但是都希望通过艺术的手段来使自己产品可以由“用品”成为“艺术品”。如果人们在生活中可以很好的使用这些“艺术品”,,那它们就是最好的用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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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不过有爱就是艺术吧。要是艺术品就是指那些在拍卖行炒个成百上千万的东西那才是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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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博主写的很好。我对此也有体会,可以说,随着这种现象,“作品”这个词正在经历一个降格的过程,同样的词汇大概还有“艺术家”。而“设计师”这个词好像越发带有严肃艺术的神圣性了。我想背后原因是商业因素。
    这样也许会让设计师搞不清自己的使命,放轻用户体验的价值,更关注个人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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