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是有明確的目地的,只要能達到這個設計所預先設定的目標,「要選擇用什麼樣的手法」這個部份確實是自由的!
假設我們現在的目的地是高雄,而我們從台北出發,只要最終可以抵達高雄,你要選擇走那一條路都可以,這就是設計。
但如果我們只是漫無目地的開著車在路上瞎晃,這並不是「設計」,這個叫做「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一個設計的目標是什麼,這也許是別人給的(主管、業主、老師),也許是設計師自己決定的。
無論如何,設計的「目標」比須先存在,「設計」本身才能夠存在!
這是我們學習與理解設計之前,一定要建立的認知!
簡單的說,就是確定目標,然後用自己的方法,實現吧,目標其實才是最先應該被準備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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