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篇文章中我們大致上瞭解了如何決定物體的基準明暗度以及光線對於明暗落差的影響。
在這篇文章中我們要進一步說明物體整體的明暗與形狀之間的關係。
在真實世界中多數的物體實際上形狀相當複雜,並不只是示範中的簡單幾何造型。
通常遇到這樣的情況時,我們一樣先將整體明暗分為~明部、中間調、暗部,然後再做出更加細微的差別。
以上所說的過程當然是在腦袋中大略的估算一下。
請看下面的示範~
先將這個多角形做出三個基本的明暗區別。
然後再根據表面形狀分配出適當的明暗差距。
請注意,當我們根據光源方向決定明暗的時候,並不代表其他方向沒有光源。
由於所有的物體都會反射部份光線的緣故,因此實際上光線永遠是來自四面八方。
我們所決定的光源方向只是代表來自這個方向的光線比較強罷了,而不是其他方向沒有光。
只要我們的眼睛有看到物體的這個部份,那就代表此處有受到光線的照射,否則我們怎麼可能「看到」。
另外一個重要的原則是,我們必須根據光線照射角度來決定不同部位的明暗差距。
所謂的「光線照射角度」請看下面的圖說~
當光線方向與表面垂直時,這時物體接受到比較多的光照,所以明暗度比較高(明度高、色調淺),隨著角度的變化,明暗度漸漸的減低。
因此得到一個重要的結論~明暗變化跟隨著物體形狀的變化。
再一次提醒,這個章節所有文章提到的所有原則只有在表面粗糙的物體上才成立。
千萬不要傻傻的死背答案,胡亂套用!
然後我們來看一看當光線方向角度改變時,物體表面形狀的明暗範圍會如何變化。
下面的示範都是同樣形狀的物體,只是光線方向不同的情況~
注意綠色區塊受到地面反射光線的影響,明暗也因此受到影響。
這就是文章前面提到的~「所有物體都會反射光線」。
在這裡也要提出一項觀念,由於在真實世界中周遭的物體及環境會對於光線的作用產生複雜的影響,所以當我們在腦袋中估算這些明暗變化與形狀的關係時,不要太過於鑽牛角尖。
基本上來說只要明暗大致上有遵循形狀變化即可,如果思考計算的太過頭的話會陷入沒完沒了的死胡同。
如果你對於這些原則還是不甚瞭解的話,請利用下面的連結~
再一次提醒,這個章節所有文章提到的所有原則只有在表面粗糙的物體上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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