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6日

「藝術」的濫用

「藝術」這個東西啊........,真是一言難盡啊!

談到設計這個東西,大多數的人就會反射性的聯想到「藝術」。

也有不少人認為設計必然含有某種程度的藝術性在內,或者是認為設計師在本質上有些類似於藝術家的特質。

這種想法當然也有一些背景可尋。

我個人認為世人之所以有類似上述的想法來自於下面的幾種現象對於他們的思想造成影響。


一、 設計附屬於藝術的範疇之內。

在教育的體制之內,設計的教育常常被擺在藝術的學門之下。

一般來說設計科系常常存在於各種以「藝術」為名的大學機構之中,或者是以「藝術」為名的學院門派之下,因此讓人們將設計與藝術聯想到一塊兒。

許多設計科系的教師們都具有學習藝術出身的背景,他們在面對學生時也常常灌輸他們一些「萬般皆下品,唯有藝術高」的類似思想。






















而世人當然也普遍存在類似的想法,所以當世人將設計師或設計作品灌上各種「藝術」的讚美時,設計師們也樂的順水推舟來拉抬身價。


二、 「藝術」是最佳擋箭牌。

設計必須面對眾人的批判或評論,當一個設計被質疑時有些設計師因為無法自圓其說而頃向於拿出「藝術」來解釋,但實際上「藝術」根本不需要解釋。

藝術是一種不需要理性的說服也能夠自行成立的東西,而且還具有不被否定的特質。

所以當某些設計被攻擊時,設計師就可能搬出「藝術」來作為一個無敵的擋箭牌終止一切的爭論。

















實際上創作者在創作之初是否把它視為一個藝術來進行創作,還是事後才把它附加上一個「藝術」的標籤,只有他本人知道而已。


三、 藝術與設計都是一種「創造」。

多數人常常將藝術解讀為一種創造的能力,而設計毫無疑問也是一種創造,雖然設計與藝術在目的上存在明顯的不同,但是多數人仍然根據創造的過程而將它們劃上等號。










                                                                                                                                                                四、 搞不清楚「藝術」與「美感」的不同。

文藝復興時期的藝術大致上可以解讀為「美的事物」,也就是指一些具有美感的東西。


但是隨著時間的演進,藝術在本質上漸漸與「美感」脫鉤了。

當代的藝術在本質上與美感完全沒有任何的關係,當代藝術在定義上比較接近於「與眾不同的東西」,而非「具有美感的事物」。


實際上多數的當代藝術具有「醜陋而且讓人不舒服」的特質,但是卻很獨特。

有些人會說:「設計必須具有藝術性」,但是我個人比較頃向於說:「設計必須具有美感」,這樣的見解才是比較不會引起誤解的說法。

畢竟藝術是否具有美感必須根據哪個時代對於藝術的見解而定。

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不會有哪個設計師刻意將設計弄成既醜陋又讓人不舒服的。


5 則留言 :

  1. 當代藝術在定義上比較接近於「與眾不同的東西」,而非「具有美感的事物」


    谢谢总结,划出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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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那个笑的粉红头 我一开始 到现在 都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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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Re: 新浪网友 <1865787686669545215>

    這是當代藝術的特色~"讓人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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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当代艺术,嗯,回归吧,看到凤姐,我不会盯着一直看,然后不停的说,“啊,真丑”,我会一言不发的避开,尽可能的避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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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我赞同艺术应该给人以美感,佩服楼主的敬业精神,如果博客背景再换一下可能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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