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4日

關於所謂「創新」,他們如是說...

「創新」,經常被聽到,經常被看到。

不論是談論設計也好,談論商業也好,甚至是談論政治、社會議題,「創新」是一個不斷出現的字眼,簡直已經成為一種咒語似的存在。

關於「創新」,很多人說了很多也談論了很多,但是我個人卻總是對於這個詞語感到一些懷疑,所以有必要在這裡說一說。

「創新」的涵意,簡單的說就是「創造出新的事物」,至少從字面上來看這解釋大致上正確。

於是我們不得不問一個關鍵問題~「為什麼我們需要創造出新的事物?」

我們所能夠聽到最多的答案,恐怕應該就是~「因為新的事物擁有比較高的價值」、「因為新的事物比較〝好〞」、「因為創新能夠產生價值」,等等諸如此類的解釋。

但是,上述的解釋本身就是相當可疑的見解。


新的比較有價值?真的是這樣嗎?

如果我們仔細觀察生活周遭的種種事物,任何人都會發現一個事實,那就是我們身邊〝舊〞的事物其實並不少,而且這樣的現象並不是單存的一個「因為舊的東西比較便宜」這種簡單的解釋所能說明的。

請問在你面前的這台電腦(或類似的裝置)所安裝的眾多免費軟體中,有多少是較舊版本的軟體?(因為免費軟體已排除了經濟因素,只要我們願意就可以隨時取得新版本)

既然是免費軟體,為什麼你不替換成最新版本的?

如果新的事物相對於舊的事物來說擁有較高的價值,為什麼有些人願意花大把鈔票收藏古董?

人們不是說新的東西價值較高嗎?還是他們說錯了?其實是舊的事物擁有較多的價值,所以人們才會收藏古董?

又,若是舊的東西價值較高,為什麼沒有人收藏一塊擁有一百年歷史的抹布?難道一百年的歲月還不算〝舊〞嘛?

以結論來說,一個事物本身擁有多少價值,與這個事物是新或舊並沒有因果關係,若是一個事物在人們眼中具有相當的價值,那麼我們便會渴望保有它,不論它是新或舊。

有些時候,新的事物確實擁有較高的價值。

有些時候,舊的事物才是擁有較高的價值。

那麼又為什麼有些人會抱持著「新的比較有價值」這種完全站不住腳的價值觀呢?

我想,該是談論歷史的時候了。



















關於「新的比較〝好〞(有價值)」這個意識型態的產生

在不久之前的十八世紀中,一場工業革命讓人類的生產力有了突飛猛進的改變。

人們突然擁有了在短時間內生產極大量財貨的能力(相對於過往的水平來說),但是為什麼我們非要生產那麼多的貨物不可呢?

人的一生所需要使用(消耗)的貨物就是那麼多而已,對於工業革命所帶來的生產力提昇來說,若是人們對於貨品的消費量沒有產生相對應的提昇,那麼如此高的生產力也失去了存在的意義。

換句話說,貨品製造商們必須想辦法說服消費者捨棄舊的、買進新的,好讓大幅提昇的生產力能夠被適當消耗掉,否則就真的只能將剩餘拿去填海了。

所以,製造商需要創造出一個漂亮的理由,一個能夠讓消費者相信他們應當棄舊購新的正當理由。

於是他們說:「因為新的東西比舊的來的有價值,所以你們應當捨棄舊的、購入新的。」

而人們當然相信了,然後就是如同你我所處的現代消費世界這樣的一個生態。

在工業革命之前時代的商業世界中,其實是不存在所謂的「業務銷售」、「廣告行銷」等等專業人士的,因為根本沒有存在的必要。

而對於消費者來說,灌輸前述的意識型態就是這些專業人士的其中一個重要工作
























創新可以產生價值?

對於那些喜歡喊著「創新」口號的人們來說,他們主張創新可以為一個事物帶來價值,但是真的是如此嗎?

雖然在文章前頭已經大致推翻了「新的事物比較有價值」這個荒誕的主張,但是顯然還不夠有力,那麼我們再試著檢視「創新可以產生價值」這個大同小異的口號是否有疑問吧。

實際上,幾乎所有的一般性消費商品,在市場上的售價總是比起它的歷代祖先還要便宜。
(凡是具有相當普遍性的商品,其市場售價約略等同於本身的價值,而上述的檢視是將不同時代的幣值差異加以平價之後的結果)

這些商品本身經過長時間不間斷的〝創新〞演變之後,所蘊含的價值卻越搞越回去了?怪哉!

再說若是「創新可以產生價值」這個主張屬實的話,那麼假設我們在短時間之內對於某個事物進行反覆不斷的創新改造之後,這個事物所擁有的價值應當可以不斷的累加上去,直到破表頂天為止,不是嗎?

(之所以假設在〝短時間之內〞,是為了排除價值隨時間經過而產生的波動)

但是這種天方夜談真的會發生嗎?真的有發生過嗎?

如果創新真的可以帶來價值,那麼同一事物所經過的每一次創新都可以帶來原本並不存在的價值不是嗎?

這些源於創新而產生的價值應當不斷疊加上去,不是嗎?至少在短時間之內應當要如此,不是嗎?












「垃圾」的涵意

這個世界上存在著一個相當簡單的真理,這個真理大約是這麼說的~「沒有價值的東西就叫做〝垃圾〞」。

是的,若是一個事物在人們眼中幾乎不含有什麼價值可言的話,這個東西就只能被人們稱之為「垃圾」。

在談論設計的種種相關言論中,經常會聽到「設計師要擁有創新能力」這種論點,甚至是在公司企業提出招聘設計相關人員時,也會看到諸如「必須具有創造力」、「必須具備創新能力」等等類似的主張。

但是很遺憾的,「新的事物」並不等同於「有價值的事物」,一個事物本身所能擁有的價值並不來自於自身的「新」或「舊」,而來自於其他眾多複雜的原因。

實際上,與其主張設計師必須擁有「創新能力」,到不如主張設計師應當擁有「創價能力」~「創造出一個具有價值的事物的能力」、「無中生有創造出價值的能力」。

唯一的重點在於「價值」的多寡,「新舊」根本完全不是重點之所在!

把「創新」當成設計的目的本身就是很可笑的主張,難道人們所追求的就真的只是〝新的〞事物而非〝有價值〞的事物嗎?

如果設計師所創造出來的事物並不具有足夠的價值的話,恐怕也只是為這個世界不斷製造出〝新的垃圾〞而已,而很顯然的,難道你我身邊的垃圾還不夠多嗎?

「新的垃圾」與「舊的垃圾」,不都一樣是垃圾嗎?


10 則留言 :

  1. 对于企业来说:产品同质化,卖点太接近,所以要求创新,创造新的卖点,以此来突围;


    对于个人来看:也是要如此,求同寻异,让自己不淹没与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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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创造新的卖点,如果真的能解决某个问题,那是有价值的。如果只在于创造人的新的欲望,欲望太多对于人来说是否真的是一件好事情?
    老祖宗崇尚的道法自然是我最向往的一种境界。在现代的消费世界里,很难得看到。所以有时候会对自身从事的工业设计的行业产生了怀疑,世界是否真的需要这么多新的,不同材料,各种漂亮的我想,是不是设计的重点不在于创新,而在于提炼,提炼出真正有价值的点,并将它应用推广开来。而且设计应该是能经得住时间考验的。曲线,各种炫目的外观的东西,能给人们的内心带来真正的满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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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从小就教育要创新,从小就被批评没创造力,原来只是在一个不存在的东西上转圈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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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以前做完一个项目或者是画完一张图,就问自己究竟有没有创新,哪些地方有创新,没有创新的地方怎样才算创新?后来就潜移默化的将“创新”改成了“独特”!
    “主張設計師應當擁有創造出一個具有價值的事物的能力」「無中生有創造出價值的能力」”我想很多设计师都难以做到吧,毕竟一种新事物的出现不是那么的容易,但做设计时应该有这种考虑而不只是单单考虑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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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要創造出一個新的(或獨特)的事物是很容易的事,誰都辦的到。但是要創造出一個有價值的事物卻很難,所以要成為一個真正的設計師從來都不是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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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旧的东西被淘汰会不会跟审美疲劳有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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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單單具有審美價值而不同時具備任何其他價值的事物,實際上是很少見的。

      譬如說寫實主義的繪畫,以「寫實」這個概念來說,早就是已經看到煩了的東西(人類的視覺畫面永遠都是絕對寫實的,所以理論上人們對於寫實主義的繪畫應當表現的不屑一顧才對),但是至少還具有歷史價值,所以也仍然有存在的意義。

      審美疲勞這現象確實是存在的,但是一個事物總是輕易的能夠找到其他存在的理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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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新的垃圾」與「舊的垃圾」,不都一樣是垃圾嗎?说得好.其实很多人都没意识到他们努力推出的新产品都是垃圾罢了.就象法国一个卓越的设计师说其实市面上很多东西都是可有可无的.并没有存在的意义.而一个优秀的设计师绝对不可能设计出那样的东西.真正优秀的设计师应该是能创造出有灵魂的作品又或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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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所以結論就是:「大多數設計師都不是優秀的設計師。」嗯......好像不小心說出了什麼秘密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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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創新的一種定義是「有影響力、讓人願意採用、改變消費者的行為模式」,例如維基百科或TED,或許不賺錢,但有號召力與影響力。克里斯汀生對「破壞式創新」的定義是「用更好、更快/更方便、更便宜的方式,來幫助更多的人完成他們要做的事」,例如百元剪髮、7-11 iBon繳費購票、線上購物...等,可以幫助更多消費者,甚至創造更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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